4月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了解到,3月30日,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政策》(下称《政策》)。
《政策》共有12条,包括支持企业有序复工达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物流成本、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加大服务外包支持力度、加强外贸法律援助、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保障快速便捷通关、创新优化外资招商方式、强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等。
整体来看,《政策》既有宏观条件,也有微观细则。比如,在宏观方面,《政策》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跨境和国内物流统筹调度,保障外贸外资企业及全产业链生产物资供应;重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稳订单、保障用工、降低物流成本、技术改造等,引导承接沿海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加工贸易稳中提质。
而在细则上,《政策》则明确了像按实际发放贷款额给予中小外贸企业1%(年化)贴息资助;对因疫情防控未能参展且无法退回展位费用的企业,对展位费用予以全额补贴;对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比例提高至70%等。
本次《政策》中,还有一些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
比如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外贸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医药研发、软件开发、系统运维、大数据分析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服务外包业务,在岸业务视同离岸业务,享受相应补贴等。
据了解,《政策》执行期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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