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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以“四项机制”全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4-08-2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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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川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结合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逐步完善改革区域灌溉、计量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革面积46.03万亩,占全区有效灌溉面积的100%。

据了解,永川区着力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以上游、卫星等7个中型灌区为试点,以灌区为单位分别进行水价测算;同时结合永川区地理、水源、灌溉方式等实际,制定了永川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农业用水指导价格标准,农业生产终端用水计量价格分别为粮食作物0.15元/m3、经济作物0.20元/m3、养殖业0.25元/m3;持续优化工程建设管护机制。按照《永川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永川府办发〔2018〕99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按“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各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明确全区农田水利设施政府主责、相关部门管护监管职责。

同时,建立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由水费收入、经营收入、财政补助等组成的合理负担机制;不断强化农业用水管理机制。结合项目建设,因地制宜配套计量设施,并按照《重庆市永川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强化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灌溉用水定额,全面实行取水许可管理。同时,全面开展农业灌溉用水量的核定工作,将农业初始水权指标分配到用水主体,分解改革实施面积46.03万亩。

此外,永川区还逐步健全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结合永川区实际情况,制定印发《永川区农业水费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方案》,对定额内用水成本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之间的差额进行补贴,以现金补助、水权回购、优先用水等形式对节水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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