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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一些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发布时间:2024-06-1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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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发现,潼南区、涪陵区、綦江区、江津区等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监管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涪陵区、綦江区、江津区2023年细颗粒物浓度比2020年分别上升37%、36.7%、26.5%、5.3%,优良天数分别减少27天、40天、35天、12天,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二、主要问题

一是“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监管缺位。2021年10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要求焦化等6类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重庆市有关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将国家明确要求的6类行业缩减为4类,未对焦化、炼油项目提出要求。2023年3月,涪陵区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焦电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截至督察进驻时项目主体装置已基本建成,但产能置换指标仍未落实。

2017年12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明确,熔窑能力超过150吨/天的新建工业用平板玻璃项目,制定产能置换方案。2018年8月,垫江县有关部门为规避产能置换要求,将2017年11月备案的金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50吨/天电子级超薄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撤销,重新备案为150吨/天(厚度1.3毫米以下)。督察发现,该项目熔窑实际能力仍为350吨/天(厚度1.7—6毫米),与备案内容严重不符。2024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重庆市组织核实,但重庆市有关部门以该公司虚假编制的项目可研、生产报表等材料为依据,未进行认真复核,复函认定项目熔窑能力为150吨/天,导致违规产能未得到及时查处。

二是涉气行业管理不到位。2024年1—4月,綦江区、江津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现场抽查綦江区、江津区21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9家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抽测14座加油站,9座油气回收不合格。綦江区美威家居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治理设施未运行,紫外(UV)光氧灯管已被漆泥完全覆盖,丧失处理能力。江津区动沃机车产业有限公司喷漆间废气收集率不足20%,按规范要求吸附箱活性炭应填充5立方米,实际仅填充1.2立方米。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不全面、不彻底,部分企业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存在。督察发现,綦江区綦齿高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手续不全,地方未进行清理整治,致使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设备的无磁轭铝壳电炉至今仍在使用,且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江津区固旺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烟气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问题,现场监测数据显示,排口烟气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超标。

三是督察整改不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群众投诉江津区万虎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排放扰民,反映强烈。此次督察发现,该公司调漆间废气收集效率不足50%,电泳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催化燃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气扰民问题仍然存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臭气扰民问题突出。重庆市整改方案明确,不再布局新的化工项目,有效整治臭气扰民问题。此次督察发现,重庆市有关部门在园区北区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下,仍于2022年10月认定其为化工园区。2021年以来,园区北区备案的17个化工项目,已建成10个,产业规模和废气排放量进一步增大。2020年1月至2024年4月,群众对园区北区的废气投诉多达293件,废气扰民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原因分析

重庆市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监管不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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