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申报电子运单被要求观看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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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4-10-02 |
留言摘要 | 近期,长寿区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通过交运安APP申报电子运单,提示每天必须观看10条广告或按月支付9.9元才能正常使用,影响企业经营。 |
答复日期 | 2024-10-09 |
答复内容 |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企业需申报电子运单。目前,我市相关企业均通过交运安APP完成电子运单申报。由于运维服务期满,该APP要求企业观看广告或付费使用。为确保企业顺利申报电子运单,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及时与交运安APP运营方沟通协调,现已取消广告,运输企业可免费使用。 |
答复单位 |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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